台灣原住民

      台灣原住民,就是已知最先居住在台灣這塊土地的人類。

      人類是地球生物之一種,所以人類也是從最原始之地球生物演化而來。

      而生物之演化,就是生物改變其形質來適應當前之環境,並將改變後之形質遺傳給下一代之情形。因此,生物之演化,並不是指單獨之個體,而是指整個族群。

      人類演化至現代人以後,現代人因為遷徙的關係而分地群聚及獨自發展,以致依其生理特徵及地理分佈,大致可分為蒙古人 (Mongoloids)、高加索人(Caucasoids)、剛果人 (Congoids)、南非人

(Capoids) 及澳洲人(Australoids)。蒙古人,包括中國人、日本人、蝦夷人、愛斯基摩人及美洲之印第安人。高加索人,包括歐洲人、近東及北非之亞美尼亞人 及狄那人、以及印度人。剛果人,包括北非之黑人及中非之黑人及小黑人。南非人,包括南非之黑人及蠻人。澳洲人,包括澳洲之土著黑人、塔斯馬尼亞人及幾內亞 之美拉尼西亞人。

      台灣的原住民,係「南島語系民族(Austronesian)」,屬小黑人,可分為「平埔族」及「高山族」。南島語族的範圍,北起台灣,西到非洲東岸的馬達加斯加島,東到南美西岸的復活節島,南到紐西蘭但不包括澳洲。

      平埔族,係指從何時就生活在台灣而不可考的族群,由南到北序依為,居住於現今屏東平原的「馬卡道族(Makattao)」、嘉南平原的「西拉雅族 (Siraya)」、台中盆地霧峰以南至嘉南平原新營以北的「洪安雅族(Hoanya)」、 台中市以南至西螺以北近海平原的「巴布薩族(Babuza)」、豐原至東勢一帶之平地及山麓地區的「拍宰族(Pazeh)」、大肚丘陵以西至海岸一帶的 「拍瀑拉族(Papora)」、大甲以北至新竹市一帶之海岸地區的「道卡斯族(Taokas)」、桃園、台北及基隆一帶的「凱達格蘭族 (Ketagalan)」、宜蘭平原的「噶瑪蘭族(Kavalan)」等九族。『註』依日據時代伊能嘉矩著《台灣蕃政志》(1904)所作的分類,但其將 紅安雅族分為阿立昆族(Arikun)及羅亞族(Lloa),所以共有十族。

      平埔族的社會型態,為「母系社會」,有一般南島語族的生活方式,如居住在木、竹及茅草蓋成的高架房屋、刺青、吃檳榔、辦成年禮、設青年會館、行誇富宴、盛行鬥雞賭博、崇拜靈魂及祖靈等等。

母系社會,係指「繼嗣」及「從居」從女,但家庭的主宰權仍屬於男人,所以當夫在家時,家庭權力歸於夫,夫不在家時,家庭權力歸於舅舅,所以有「母舅最大」的諺語。繼嗣,就是財富及權力之繼承方式。從居,就是婚後男女要跟誰住之方式。

      所謂青年會館,就是未婚青年男性聚集之場所,平時為吃喝玩樂及交換意見之地方,戰時則為部落之軍營。

      所謂的「誇富宴」,就是在地方上為了較勁自己之財富而舉辦幾近鋪張及浪費之盛大宴會來宴請賓客,以突顯自己特殊身分地位之方法。至於誇富宴之實質意義,不 但能藉著鋪張及浪費之消費來促進生產,也能在互相較勁及輪流請客下達到互惠之目的,實是一種精良之經濟設計,而台灣建醮請客之習俗,亦屬誇富宴之一種。

      高山族,依遷移台灣的先後,可分為泰雅族(Atayal)、賽夏族(Saisiyat)、布農族(Bunun)、邵族(Sau)、鄒族(Tsou)、魯凱 族(Rakai)、排灣族(Paiwan)、阿美族(Ami)、卑南族(Puyama)、雅美族(Yami)等十族。

      泰雅族,可能是新石器時代末期由東南亞沿海地區移入現今台中以北山區的先住民,為「父系社會」,信仰及崇拜組靈,有gaga的禁忌圖騰及rutux的神靈 觀念,其紋面藝術,除了美觀、避邪以外,還代表了女子的善織及男子的勇武,也是死後認祖歸宗的標誌,居住型態為山居的木屋及平地居的竹屋。

      賽夏族,也可能是新石器時代早期由東南亞沿海地區移入現今苗栗山區的先住民,為「父系社會」,鼓勵生育及社會平等,有播種祭、祖靈祭及矮人祭等祭典、以及紋身、拔毛、穿耳、拔牙等習俗,築屋材料以竹、木、藤為主。

      布農族,可能是比泰雅族及賽夏族較晚由東南亞沿海遷移灣現今高雄以北南投以南以玉山為中心的山區,是沒有頭目的父系家族社會型態,祭拜組靈及靈魂,以「小 米」為其生活文化叢,如以小米的成長來比喻生活的作息及擬人化,熱愛音樂及百步蛇紋織藝術,房屋牆壁由石頭砌成。

      邵族,也可能與布農族同時由東南亞沿海遷移到現今日月潭周圍,屬頭目制度的父系社會,祭拜組靈及靈魂,因為接近湖迫的關係而發達捕魚,熱愛歌唱及歌舞,以竹木為其方屋材料。

      鄒族,也可能與布農族及邵族同時由東南亞沿海遷移到現今阿里山山區,為有政治組織的父系社會,信仰上已有神的觀念,住茅屋,會揉製皮革製成皮衣、皮帽等皮件。

      魯凱族,可能是從南洋群島遷移至中央山脈南段兩側的山區包括屏東縣霧台鄉、高雄縣茂林鄉及台東縣卑南鄉西邊之一部份,以貴族宗家為中心的部落組織型態,有大頭目、貴族、技士及平民之分,但兩性平等,生活型態為汎靈信仰、石屋及階級服飾。

      排灣族,可能是從南洋群島遷移至現今台東以南的屏東台東山區,為世襲的階級制度,有貴族、士族及平民之分,兩性平等,生活型態為祭拜神靈及祖靈、石屋、階級象徵的紋身及服飾、以及占卜術。

      阿美族, 可能是從南洋群島遷移至現今花蓮台東及墾丁東岸,為對青少年嚴密控管的母系社會型態,亦即孩子到達十三、四歲時必須以二至五歲為一梯次,進入青年會館接受 訓練,並成為以後工作及娛樂的親密伙伴,為社會奠定了長幼有序的倫理規範,信奉神靈及組靈,生活型態為務農的居家生活,住屋以木材、竹、藤與茅草為材料, 有廣大的庭院並以樹籬與鄰居相隔,漁業及製陶發達。

      卑南族, 可能是從南洋群島遷移至現今台東卑南鄉,社會由頭目及巫師所領導,為母系社會,孩子必須分別進入少年會館及青年會館受訓,受訓完畢行成年禮後始准許結婚,信奉組靈及祖靈,居住在茅頂竹壁的房屋,過著農耕、打獵、以及編製藤器及竹器的生活。

      雅美族,可能是數百年前才由菲律賓巴丹島(Batan)遷移至現今蘭嶼,因為他們的生活習慣及語言與現在巴丹島上的原住民可以相通,是沒有階級的父系社會,祭拜鬼神,居住於只有屋脊露出土表的房屋以防狂風豪雨,善於造船、捕魚及金銀加工,有「試婚」的習俗。

 

參考資料:二等 國民(通識教育全書)/人之定位/生死的探討/自然之生死/人類之演化。

               高中歷史 大同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出版。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原住民文化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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